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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谴责美国限购中国科技产品

日期:2014-01-21  阅读:689次

 北京时间1月20日午间消息,据路透社报道,中国商务部已对美国国会上周通过的1.1万亿美元预算案中的条款表示谴责。这些条款限制美国联邦政府部门采购来自中国的科技产品,而中国商务部认为这样的条款违背了公平贸易原则。

美国总统奥巴马已经签署了这一预算案。预算案要求对美国联邦政府部门向中国的技术采购进行信息安全审批流程。这一举措已于去年开始实施。

    在上周末的一份声明中,中国商务部表示,此举“违反了公平贸易原则”,限制了对中国科技产品的采购,以及对中国的卫星和元件出口。

    中国商务部表示:“中国对此严正反对。”该部门同时表示,这一预算案释放了错误的信息,不利于高科技领域的合作,并将对中国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损害了美国公司的利益。

    声明称:“我们已经注意到,美国商业团体已对这一预算案表示反对。美方应当改变这一错误行为,为中美贸易和企业合作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去年的预算立法要求,美国宇航局和司法部等部门在采购IT系统时必须先得到联邦司法部门官员的审批。而这一正式审批程序必须包含“与由中国所有、主管或补贴的一个或多个实体制造、生产及组装的系统相关的任何风险”。

    美国众议院商务/司法/科学拨款委员会主席弗兰克·沃尔夫(Frank Wolf)表示,他去年做出这一要求是因为担心华为和中兴等公司的设备存在信息安全威胁。

    沃尔夫上周五表示:“基于两党一致的意见以及与参议院的讨论,一个略经修改的版本今年仍继续适用。我认为,在未来一年里,这一要求应当被维护并扩展至所有民用联邦机构。”

    自1999年以来,美国就开始阻止国外公司获得卫星技术。根据禁令,美国公司不得向中国出口、转出口,以及转移此类设备或技术。不过沃尔夫表示,最新预算案并未对卫星出口施加任何新的限制。